酒店管理与服务,会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,会接触到不同类别的客户,有的客户,好的让你记忆深刻,有的客户,坏得让你咬牙切啮,可谓是有爱有恨。
客户总是对的,但客户的破坏行为,酒店是决不能宽容和忍耐,必要时,决不手软,立即炒掉他们,宁可弃而不取,也不能使他们有损酒店之誉。
归纳四种客户,不值得留恋:
害群之马。这类客户吸干你酒店的资源,像癌症一样传播负面的能量。他们拒绝遵守酒店的程序和约定,即使你对他们三令五申;但是他充耳不闻,永远表示不满意;即便你不断地试图取悦他们,他们仍然不断地抱怨你没有满足他们的期望。
幼稚之客。这类客户缺乏经验,非常幼稚,不懂装懂,一瓶不满,半瓶晃当,对你的酒店有着极其不切实际的期望。
自负之人。这类客户把“客户第一”发挥到极致。他们认为自己的要求是唯一重要的,一旦你不能立即满足他们的要求,他们就会暴跳如雷。对策:不卑不亢,绵里藏针,结束与他们的关系。
枉法之徒。这类客户要求你公司撒谎、欺骗,甚至做违法的事情,以满足他们的欲望。
对待上述四种客户,不值得留恋,必要时结束与他们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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